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考查学生学习成果,检验一体化教学改革成效,教务处号召各教研组举办专业技能竞赛,要求如下:
1.以各教研组为单位,草拟竞赛计划。
2.计划内容包括:竞赛项目、时间、形式、评分标准、奖项设立、竞赛预算等项。
3.各教研组竞赛计划完成后,交由本部部长审核签字后,于11月25日前交到教务处。
沧州技师学院教务处2014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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