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沧州市印发《关于弘扬“工匠精神”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目标,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、技艺精湛、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。到2020年,建成以“沧州十大工匠”为代表的“千人高级技能人才库”,建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0家。
按照“政治上保证、制度上落实、素质上提高、权益上维护”的总体思路,沧州市将彻底扭转“重装备、轻技工,重学历、轻能力,重理论、轻操作”的传统观念,加快形成培育“工匠精神”保障机制,造就一支有理想、守信念、精技术、善创新、勇担当、讲奉献的高技能人才队伍,为全市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。
实施“十校百企”校企合作计划。在全市选择10所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与100家企业,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,采取“招工即招生、入企即入?!焙汀罢猩凑泄ぁ⑷胄<慈肫蟆钡男F罅吓嘌绞剑约啊八牡ナ健保ㄆ笠刀┑?、劳动者选单、培训机构列单、政府买单)培训等活动。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、实训、学徒,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,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对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自办的、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,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。
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。紧扣全市工业产业转型发展需要,实施以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,加快培养急需紧缺的高级工、技师和高级技师。在全市选择10家试点单位,积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,统筹建设门类齐全、技术先进、面向社会、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的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,创建10个左右示范性“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”。
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的分配制度。落实技能人才激励计划,完善多劳多得、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。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在试用熟练期及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,分别比照大专、本科学历执行。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,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可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岗位津贴;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、特聘技师等技能带头人制度,并发放一定金额的职务津贴。
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。“中华技能大奖”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获得者到沧工作或创办企业,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管理期内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激励资金。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、协议工资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,所需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,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。
实施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计划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,依托国际知名职业培训机构,逐步形成沧州市海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研修基地。吸引国际知名职业培训机构落户沧州市或与市内职业院??购献靼煅?/p>